为临时工性质的,当时前台说临时工不需要写辞职报告,是否需要录指纹,前台说不需要
更新时间:2024-04-29 18:18:05
问题描述:
我在4月15日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临时工性质的,日期是4月15日至7月26日,但我从4月15日开始工作至4月25日上午辞职,当时前台说临时工不需要写辞职报告,且在工作期间,我曾问过前台,临时工是否需要录指纹,前台说不需要,后来25日下午,我向前台说我要离职,要工资,她说要等六月初统一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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