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4日被公司辞退,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
更新时间:2024-05-05 18:51:14
问题描述:
2024年2月4日被公司辞退,谈赔偿金额。我主张N+1。公司同意 签署了“离职员工协议书”当时谈的时候公司以资金紧缺没办法当时支付赔偿款,而是给出分期的建议。想着再公司工作3年了,也是有感情的,我也同意了。协议书上也写了总支付赔偿金总数及最终交付时间2024年6月12号。,但是截止到现在4月28日。一分赔偿款都没有拿到,信息也不回了。
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还是说只能追回当时协议上说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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