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可以给比较高的佣金为由,目前掌握的证据有,这种费用在审判时,会怎么定性?从哪个角度进行打官司?
更新时间:2024-04-20 10:12:13
问题描述:
A公司从事某聚合打车平台下面的打车平台,其业务员到B公司所在城市拓展业务,以可以给比较高的佣金为由,让B公司打款10万元至A公司账户,打款备注为“费用”。后B公司发现:A公司给的后
台中显示,给B公司的分佣为0%。且A公司业务拓展迅速撤出所在城市。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目前掌握的证据有,银行打款流水,后台显示0%的分佣录屏。请问律师,这种费用在审判时,会怎么定性?从哪个角度进行打官司?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