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银行对多种购房情况拒贷,具体有以下这几种:
1、有房2套及以上,有1次及以上贷款记录,1次或1次以上未结清,停止贷款;
2、有1套房,有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1次或1次以上未结清,停止贷款;
3、
合肥市区无房,有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1次或1次以上未结清,停止贷款。这意味着,即便名下无房,也可能被银行拒贷。法律依据:《合肥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实施细则》 为吸引和鼓励更多人才来肥创新创业,加大人才
安居保障力度,根据合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合办〔2018〕18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认定范围
以下落户我市创新创业的人才,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
1.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或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毕业生);
2.留学归国人员;
3.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
5.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6.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
上高技能人才;
7.符合购房政策的其他人才。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婚姻证明;
3.申请人在合肥就业的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在合肥创业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4.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材料(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
5.申请人学历证书、留学证明、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内学历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经人社部门认定;其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认证;
6.购买存量住房须核验拟购买住房的产权证书;
7.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