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单位还要另行补差?不知道这方面可有啥政策规定?如果有规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
更新时间:2024-04-08 14:27:47
问题描述:
求教下,
合肥市现在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前单位发放工资标准之间有 差距(单位按照规范收入缴纳社保)需要补差吗?也就是说如果生育前单位发放工资标准高于社保部门核发的生育津贴标准,是不是单位还要另行补差?不知道这方面可有啥政策规定?如果有规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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