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公安机关注销中国国籍,注销中国国籍并驱逐出境,单位发的工资、待遇等法律依据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3-19 17:13:17
问题描述:
国内体制内单位职工在职期间取得外国国籍,未在
公安机关注销中国国籍,也未向单位报告并继续工作。后身份报光公安机关认定其违法予以拘留、罚款、注销中国国籍并驱逐出境,同时认定本人自取得外籍后为非法就业(单位不知情不处罚)。想询问一下,该职工非法就业期间,单位发的工资、待遇等是否可以追回,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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