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写明03年4月向我借款7万,但落款日期为04年5月他04年3月已与妻子协议离婚,由于他无财产可执行。我能向法院起诉,要求他前妻共同偿还我的债务吗
更新时间:2006-03-25 12:07:35
问题描述:
03年4月借给朋友7万。04年5月朋友补写了借据,写明03年4月向我借款7万,但落款日期为04年5月。05年经法院调解,朋友保证05年还钱,但他04年3月已与妻子协议离婚,财产归女方。法院强制执行,他无财产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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