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快开厅了。我不知怎么处理。我现在已经不想再让这些事烦心了。我三十多岁时,他们才结婚的。这位老人也没有抚养过我。况且她的所有财产都归了其养女,我也不应承担赡养义务了。请律师告诉我,我怎么回答这些问题
更新时间:2006-03-30 18:09:13
问题描述:
我的父亲是一个老师因为丧偶,在22年前与一女人结婚,一直住在女方家。在4年前因病逝世,在这18年中,我给他俩做了很多的家务事。他给了我儿一些零花钱,及正常的人际交往。父亲逝世后,我们一家在村组干部的调解下,签订了抚老协议。老人愿意跟随她以前的养女,她养女也有抚养能力,所以两位老人的所有财产都属其养女,我分到一分钱,一厘土。可现在,这位老人住进了敬老院。养女也不同意她进敬老院。现在这位老人把我告他法院,以我以前用了我父亲多少钱物为由,要我赔偿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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