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怎样才能要到这笔应该属于我的钱?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更新时间:2006-03-26 17:19:19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案件是这样的:我的父亲在1999年12月16日去世,死时45周岁;我当时18周岁。我父母在1992年分居,三年后正式离婚。从1992年开始我父亲和一个比我长12岁的王女士同居,但一直未领结婚证,直到我父亲死去都没领,也没有生孩子。我父亲在1996年时和另外一个人张某合伙投资了一个印刷厂,我父亲投资了10万元人民币现金,占50%股份;但印刷厂是挂靠在民政局名下的。1999年12月我父亲死后,合伙人张某对我爷爷和王女士说:我父亲在投资印刷厂时没有和他订立任何书面约定,他愿意付给我25万元,买回我父亲50%的股份;当时我对此没有提出异议,可以算是默认了吧。但是在后来的四年时间里,我几次向张某要求支付购买股份的钱,他都找出欠债难收的理由拖延,一分未给。同样也从未支付我一分收益。我从印刷厂员工那里了解到,印刷厂每年有上百万的收入,利润有数十万,张某在2003年还新买了马自达6 2.3排量汽车,以及新房子等。但是到了2004年,王女士却通过和张某有生意往来的吴某把属于我的权益的25万拿去了其中的20万,方法是让吴某把将要支付给张某的印刷款20万直接付给王女士,以此方式来购买我父亲50%的股份。虽然王女士和我父亲同居7、8年,但是她始终不认为是我父亲的正式妻子。但是我父亲的遗产却全部由她掌控,因为我和我爷爷都不清楚到底有多少遗产净值。结果是我获得房产(爷爷奶奶放弃继承权),而所有的现金和一家高档洗浴休闲中心的经营权都被王女士占有。高档洗浴休闲中心在1995年开始经营,我印象中每天的营业额最差时都有4000元人民币,平均在每天8000元左右,去掉每年100万的经营成本和纳税,净利润至少150万。但王女士说由于我父亲还有债务,相抵下来也没多少盈余了。基本上所有人都不相信王女士所说,但我也没去找证据来证明她的谎言。最让人气愤的是印刷厂的钱他也代替我拿了,而且一分钱也不给我。我去向张某要时,张某说已经给王女士了,而王女士也不肯给这笔钱。因为我手里没有任何书面契约,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要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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