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钱?2.我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钱?谢谢!
更新时间:2005-03-20 21:43:57
问题描述:
1997年工商局因建办公大楼缺少资金,向全局人员借钱每人6000元,当时开会统一部署。并言明三年归还,年息15%。到2002年局党委按各科室所收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兑现。有的全部归还(包括利息),而我们只要回了3000元,其余3000元及全部利息至今未给。其理由是:一.没有钱。二.当时任务完成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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