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还钱为由,起初怎么都不做,第一次警察以这个男的并未对我姐做出什么实际伤害就走了,那个男的没走
更新时间:2024-02-29 20:20:20
问题描述:
你好,我姐和男朋友分手以后,男方已曾经给她转8000元,要求还钱为由,去我姐工作的药店坐着,起初怎么都不做,第二次去,每当来客人,他就对我姐说还钱,报过2次警,第一次警察以这个男的并未对我姐做出什么实际伤害就走了,那个男的没走,第二次警察批评他,并告知他不可以再去了,上午他走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