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通公司的这种行为合法吗?2、我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谢谢您尽快为我解答!
更新时间:2006-03-21 22:43:12
问题描述:
我于2000年6月到太原网通公司上班,期间公司没有为我们上任何保险,后我于2005年1月份到太原电信公司上班,太原电信公司从05年1月份开始为我交纳保险,去年我听说网通公司要给原来的员工补交保险,我们就去网通找人力资源部,当时我还交了1023元(01年至03年的个人保险部分),但在06年1月份我被网通告知,因为我于05年1月已由电信公司交纳了保险,单独开了个人帐户,因此网通不能为我补交2001年至2003年的保险。并说以后也不会管我的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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