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养老保险单位部分8.4万,担心我不退回,请问单位这么做合理合法吗?是否也应该给我?
更新时间:2024-02-06 15:36:27
问题描述:
您好!我今年52周岁,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会主席兼办公室主任,管理九级。2023年10月份突然被要求马上办理退休手续,否则11月份停发在职工资。理由是管理岗位不满10年。我是2011年竞聘为中层干部的,2014年才转岗,转岗时,卫生局人事科和单位人事科都承诺55周岁退休。因被查实管理岗位不满10年,在他们的强大压力下,我不得已在10月31日按50岁工人身份办理了退休手续。前不久,社保中心为我办理了29个月的多缴费退帐。其中养老保险单位部分8.4万,个人部分4.2万;职业年金单位部分4.2万,个人部分2.1万。由于公积金已全部到我帐上,担心我不退回,单位直接要从个人部分抵扣4.15万元,清算下来,我最终可以拿到2.1万元。请问单位这么做合理合法吗?单位部分的退回是否也应该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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