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现有兄弟俩能否不给她房子,要给应给多少?我家的房产应该怎样分配?谢谢!
更新时间:2006-03-19 20:18:41
问题描述:
我爱人兄弟三人,老二1983年因工伤致残。单位分给一单间,1999年工亡.我是1989年9月与我爱人相识,1990年2月我公公婆婆便与我商量结婚登记之事,因为单位要分房了,按当时的条件,公公.婆婆和我爱人只能分到一间不足40平方米的单间,为了将来居住条件更好,即使我们相处时间并不长,我还是答应了对方的请求于1990年2月5日和我爱人领取了结婚证,由于户口簿上又添了一口人,经多次与单位房产科负责人协商,于1990年7月分给我家一套两居室的套间,当时我公公婆婆为了更好地照顾有残疾的老二,便拿新分下的套间和老二的单间与邻居菜某兑换下现住的80多平米的三室一厅的房子.(98年房改以我公公的名字买下)。我婆婆是我爱人的继母,二十多年前和我公公结婚,她现有两女一男,都是前夫的,婚后两家人并没有一起生活,二十多年来,婆婆的工资全部留给她自己的儿女,我婆婆一直跟我公公过到现在。这期间,婆婆的儿女很少来看他们的母亲,婆婆生病住院都是我家人忙前忙后,端水端药。我公公于2006年2月25日病故。28日婆婆的儿女便将她接走,3月2日我们家人将公公骨灰送老家安葬回来,婆婆便与其儿女一起来要房子,并称要自己过。我家不愿接受这个事实,因为二十多年来婆婆没往家里拿过一分钱,房子是我家人掏钱买下的,不是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不能给她,况且公公患肺癌一年半,已经花掉我家的全部积蓄还欠下了外债,我们愿意和她一同生活,因为多年来我们一直相处的狠好。这房子是我们全家的不是公公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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