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对方财产明确,有赔付能力的情况下,执行厅不管不问,我该怎么办?难道执行没有期限吗?法律只有人情没有公正吗?
更新时间:2006-03-17 12:49:48
问题描述:
2004年3月因合作方违约我在大东区法院提起诉讼,事实明确的案件,因对方在法院的人脉关系拖了一年多宣判,我不服上诉到中级法院,并以于2005年10月判决下来,但对方拒不执行,我又在同年11月申请了强制执行,结果到现在为止大东执行厅没有任何作为,我知道案子到了大东肯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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