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签订劳动合同,我们要求其支付三期工资吗?该如何维权?我还能上诉要求其赔付三期工资吗?
更新时间:2024-01-12 22:27:42
问题描述:
你好,本人于2018年7月入职于某建筑公司,2018年10月签订劳动
合同,于2019年3月发现怀孕,2019年5月公司以本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为由辞退本人,我们要求其支付三期工资吗?该如何维权?
仲裁只支持赔偿金,不支持三期工资,这种情况,我还能上诉要求其赔付三期工资吗?所属地区是某某某某。该单位平均每月辞退一位员工,于春节过后已辞退过一名怀孕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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