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后的结果是要求商家继续发货。物流公司没有尽到送达责任,给我本人造成的损失怎样处理。
更新时间:2024-01-04 13:11:26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2023.12.14日在唯品会平台购买的了睫毛夹,期间唯品会客户也打电话联系过,沟通后的结果是要求商家继续发货。2023.12.29日圆通物流开始承运,经过5天的物流行程于2023.1.3到达了
保定市开发区就没有后续信息,同日显示投递失败发往
肃宁转运中心。物流公司没有尽到送达责任,给我本人造成的损失怎样处理。期待相关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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