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因给孩子看病,并写有借条,李见王确实无力还钱,王以时效已过为由拒不还钱,问:时效过否?
更新时间:2023-12-21 20:03:29
问题描述:
王东因给孩子看病,于2015年1月20日借了李强3000元,并写有借条,注明2016年1月20日前还清。2015年12月18日王还了1100元,还款期到了,李见王确实无力还钱,碍于面子求催要,2016年12月13日,王又还了500元,以后再未还过,李也未催要。2018年8月23日王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直到2010年3月9日才回来,李找王要钱,王以时效已过为由拒不还钱,问:时效过否?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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