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发生事故,胡某在获得人身自由之后报案。经侦查机关查得,张某被刑事拘留
更新时间:2023-11-20 14:46:52
问题描述:
,不远处的行人胡某听到动静,见发生事故,好奇上前驻足
观看。张某从受损的面包车中爬出后,见到旁边站立的胡某,认为胡
某是奔驰车上下来的人,张某遂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冲向胡某。胡某
见状拔腿就跑,张某在后面穷追不舍。追上胡某之后,张某以胡某与
开奔驰车的人是一伙的为由,对胡某拳打脚踢。在踢打的过程中,胡
某反复对张某华说他只是路过看热闹,与奔驰车车主不是一伙的,但
张某对此置之不理。
此后,张某将胡某强行带至
松江某宾馆。在宾馆内,张某持刀威
胁胡某,逼迫其交出 10000 元,声称:“如不拿钱,就将你扔进黄浦
江喂鱼。”经过胡某的再三苦苦恳求,张某后来同意将数额降至 8000
元。1 月 11 日凌晨 5 时许,胡某以“急需资金,请速送来”为由打
电话向其朋友郭某借款 8000 元,并让不明就里的郭某将钱送至地中
海商业中心某处,有人在那里等候拿钱。郭某赶到后,张某把 8000
元钱拿走后,将胡某放走。胡某在获得人身自由之后报案。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以张某涉
嫌
抢劫罪立案侦查。经侦查机关查得,张某无固定职业,1983 年 4
月 8 日出生于安徽省安庆市,高中文化。2019 年 2 月 28 日,张某被
刑事拘留,同年 3 月 15 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松江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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