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售后服务的职责有哪些
1、售后服务的职责有以下:
(1)收集所有与客户有关的信息资料,以便根据信息及时作出相关处理,并进行存档备案;
(2)指导用户产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事宜;
(3)与销售部协调,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的使用情况和客户的新的要求,并做好客户拜访记录表;
(4)与客户交流时,应热情、细心了解产品发生问题时的状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一千二百零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义务有哪些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律师应当保守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
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3、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4、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一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5、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6、律师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