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相关部门给想办理房产证的业主答复,那么以后就不给办理房产证,请问这个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更新时间:2023-11-09 11:00:49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
成都双流区买了一套房,之前开发商代收了一次维修基金,但是没有按时交给相关部门,现在相关部门给想办理房产证的业主答复,如果要办理房产证,必须重新交一次维修基金并签承诺书,如果不这样做,那么以后就不给办理房产证,给我举例:这栋楼有100户人,只有90人重新交了维修基金,那么大产权就只有90人,没交的以后都没法办理房产证了,请问这个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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