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还能要回来吗,如果他们使用这个车辆进行违法行为或者肇事逃逸,是不是还要追究我的责任
更新时间:2023-11-07 10:02:45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
成都有经济困难。征信也不好,在网上找了私人借贷,需要押车。放款金额12000,他们直接扣除了3000,说是停车费和服务费,实际到手9000。下个月需要偿还12000,如果下个月没有一次性偿还的话,需要缴纳1500的停车费,依此类推。我下个月没有凑够12000,我转给他1500的时候,他们说变成2000了,我给了2000之后,下个月工资没有及时发放,钱没有及时转过去,他们就说车子归他们了。这种情况还能要回来吗,因为我的那个车子还有车贷没还完,到现在还是我的户。如果他们使用这个车辆进行违法行为或者肇事逃逸,是不是还要追究我的责任,我应不应该在公安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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