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想要回我的钱,我如何起诉?
更新时间:2006-03-17 14:02:47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教师,有一学生得过敏性紫癜肾炎后于2005年2月反映我在2004年12月打过她脸一巴掌,教委调查结果不能认定我打过她,教委本着息事宁人的原则以经济援助形式给予学生一万元,在事件调查中,教委于2005年3月—2005年12对我停职工作扣发工资11000多元,我多次讨要2006年1月给回5000元,2006年2月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在处理我的事件中,给教委造成了经济负担,要我负担5000元的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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