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已经转到母亲名下,拿回该房屋的使用权,或者法院判母亲该拿多少
更新时间:2023-11-02 22:27:35
问题描述:
父亲有一处拥有独自拥有的房屋,女儿在照顾自己的父母时,向父亲提出要装修父亲的房子给自己的女儿住,装修的前提是父亲的女儿要伺候年迈的父母。原本女儿计划装修花6万人民币,事实上花了9.4万,房屋钥匙在女儿手中。由于一些家庭原因,女儿不能伺候父母,与此同时,房屋所有权已经转到母亲名下,这时母亲持有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向女儿要该房屋的钥匙,拿回该房屋的使用权,但女儿要求赔偿装修所有装修费用,才能给母亲房屋钥匙。母亲考虑到女儿确实花了钱,只能给一部分,某某4.7万(如果一时拿不出4.7万,可先给其中的一部分某某3万,剩下的1.7万等卖房之后再给,可签订法律协议等),或者法院判母亲该拿多少,母亲就拿多少。这种情况,母亲是否有权先拿到房屋的钥匙(无条件),然后再民事诉讼或调解,讨论给女儿钱的问题?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