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我的录音是否可以成为证据,我的原有工资条可否作为存在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的凭证,我可否向劳动部门提出立案?通过他们讨回工资。
更新时间:2006-03-10 09:25:40
问题描述:
我等五人在北大附中河南分校外国语小学餐厅工程项目部打工,达成口头协议,工程已经完工。从没有发放工资,只有借支款,九月份出具了一张工资条,只盖有公章,现在对方不给予工资结算,不承认该工资条的有效。还让我在他重新制作的支付单上面签字,我们有签字,他就不给出具工资欠条。劳动部门又说属于争议,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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