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我社不知道付款人是谁,以不正当得利要求我社退钱给原告,咨询一下这种问题如何证明我社收取的款是合法
更新时间:2023-10-13 08:02:19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是
重庆的旅行社,现有一件关于付款纠纷需要咨询一下:我公司和
沈阳一个接待旅游门市
合作,对方负责组织游客到重庆游玩,并事先会把旅游款项付给我社,本次应收款是三万多;现在由于沈阳这个门市收了一位到日本旅游游客的款,资金是门市让这位游客扫的我社收款码,分多次付了7万多,事先我社不知道付款人是谁,只通过收款金额知道门市付了这笔相应团款,多余的款退还了门市;现在原告(去日本的游客)以不正当得利要求我社退钱给原告,想咨询一下这种问题如何证明我社收取的款是合法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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