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需不需要抽血检验血液内的酒精含量呢,不需要血液酒精检测,并没有抗拒执法的行为
更新时间:2023-08-09 12:00:07
问题描述:
本人于8月7日在朝阳区东四环中路四惠桥下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交警用酒精检测棒检测了三次,第一次放在我头盔外面让我呼气,我吹了一口之后没有反应,又和我说使劲呼气,没让你吸气,之后又把酒精检测棒放到我头盔里面让我吹了一下,结果这一下就闪了,随即被叫下车接受讯问,当然他们的检测棒上也有数值,我没看清多少,就看到了有字,接下来我被叫下车,被两名警官架着走上了警车,换成了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吹过后显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44毫克,接下来我就和交警说了我是前一天晚上九点多开始喝酒,喝到当天凌晨一点,中午十二点睡醒去上班和准备面试,中间我也问了一下警官,我这个需不需要抽血检验血液内的酒精含量呢,警官和我说我不够醉驾标准,不需要血液酒精检测,我过来路过时准备去马驹桥应对8.8号在亦庄的另外一场面试,我说我既然是在面试,我不可能一身酒气的去见面试官的,并且期间我非常配合工作,并没有抗拒执法的行为,而后交警让我和我的车头以及车牌合影,并且拍摄了我的人脸照片,把我的驾照收走后和我说,我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对我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以及到呼家楼大队接受处罚,至此全程结束,围着几个让我准备签字,因为太害怕了我手抖着签完字下了车,我推着车到对面的马路准备叫车拉走我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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