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花去医药费一万三千元。五月分还要取钢板费用在五千元左右。这件事还耽误我四个月左右没上班。以后重的工作也不能干了。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和他打官司的话,他应该赔偿我多少损失?可不可以要一些精神损失费。
更新时间:2006-03-02 19:40:40
问题描述:
十一月四号下午六点左右,住在我对面房间的一位朋友找我掰手腕,我就答应了,因为我们经常在一起掰手腕。在掰的时候我的胳膊肘从凳子上滑落下来,胳膊没支撑点了,他一用力掰使我的胳膊肱骨骨折。胳膊还打了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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