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否还支付?
更新时间:2023-07-21 09:59:13
问题描述: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员工劳动能力鉴定下来为10级,但是正常工作没有问题,继续在公司上班。5年后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还支付?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