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坚持不离?如果不离,6个月后妻子再提起诉讼,就共同财产部分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03-01 19:38:17
问题描述:
收到法院的起诉副本,妻子向法院提起诉讼。1、解除婚姻关系。2、分割共同财产,共计20万左右。3、由于小孩才三个月,抚养权归女方,要求我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 经过沟通后,妻子坚决要离婚。 财产20万由还按揭贷款13万、装修家具6万、家电1万组成。我们是2004年11月登记结婚的,以我们的收入根本不足以支付上述开支,更何况期间还要结婚、生小孩开支。其中大部分钱是我借来的,但法院认为除非就共同债务另起诉讼,否则债务在审判过程中不得抵扣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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