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该如何用法律的手段解决这个问题?还有我的朋友再这里对此事什么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06-02-28 09:04:33
问题描述:
律师: 当时在2004年11月份时我帮我的朋友在**公司福州路营业厅办了一个GPRS卡无线上网卡,当时由于我的朋友的身份证丢失,我用我的身份证替她办理了手续,当时与移动的合同是两年,第一年需要交1800元这个钱由我朋友已经交了,但是我朋友在使用到2005年4月份时GPRS卡发生了问题,在与移动多方交涉后无果,所以她拒绝交付与移动签定合同里的第二年款项共计2400元左右,但当时由于办理此卡所用的身份证是我的,所以移动并未找我的朋友,而在追究我,而我的朋友也多方推脱不肯交费(她现在在吉林北华大学上学)而且态度蛮横不讲理,我觉得虽然办理人是我,但实际的使用人是我的朋友,我觉得我不应该替她交这个费用.我想用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请您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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