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家房屋在1992年的时候拆迁,补偿了住房但因为价值不等所以说要再给政府五万元整才给办理产权证,
更新时间:2023-06-01 13:45:01
问题描述:
我们老家房屋在1992年的时候拆迁,补偿了住房但因为价值不等所以说要再给政府五万元整才给办理产权证,结果自己当时计算差价只有两万元左右,事情就一直延后了,现在去补办,通过重新计算发现和我们之前的计算差价反而差不多,现在又要我们承担这几十年的利息,请问这样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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