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被告依贷款每期还款金额支付给原告,但是被告一直故意不还,以及故意不还款行为
更新时间:2023-06-01 16:57:21
问题描述:
被告请求原告帮忙办理银行贷款用于设立快递驿站,约定被告依贷款每期还款金额支付给原告,由原告帮忙还银行每期费用。
被告在拿到贷款以后并未建立快递驿站,且在返还三期借款以后,从2023年3月20日起一直未返还借款,按每期还款金额2363.7元,属于成年人收入能正常支付范围,但是被告一直故意不还,不论被告借款动机,以及故意不还款行为,均可理解为有预谋犯罪行为,这种官司有能作为刑事案件来打的,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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