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工伤,是个人免责的,不过据我查看,好像只针对本单位工人,对于我方这种事情,还涉及第三方的,不知道可否再单独去提起民事诉讼?毕竟对方的行为对我方造成了权利侵害2.不知是否存在某种情况或
更新时间:2006-02-23 23:28:25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涉及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的问题。先简述一下事情经过我一亲属作为某大型机械厂总工程师,去年12月底被派至山东日照港口安装调试某大型设备,发生事故,意外去世。现在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并且与厂方签订了劳动赔偿协议。据日照安监局调查报告称,事故直接原因一个是我方亲属没带安全帽,另外日照港工人也存在没执行相应规章制度,贸然启动机器之直接责任。不过责任判定为我方亲属主要责任,日照方次要责任。按说我方既然已经与厂方签订协议,应该就结束赔偿了,不过最近我在网上看了一些法律法规,有点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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