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诉讼离婚,不知道仅打印清单,法院是否能够认定第三者插足?还要收集其他证据吗?以前类似的案例,泰州地区的法院是如何判决的?财产分割情况和孩子的归属问题?
更新时间:2006-02-23 11:22:54
问题描述:
妻子有外遇,两人现有一子,4岁。两人各人收入均自己保管,大概都在6万左右,住房是我父母购买,名字也是我父母,还有少量家电等杂物。现在比较确凿的东西就是和第三者之间手机发的短消息和打电话的清单,两个月有几百条,还有过年期间一个晚上不归,说是在同学家过夜,但是估计是撒谎。第三者是她单位男同事,平时工作没有什么需要密切联系的。关于第三者的交往,妻子只承认说是正常聊天,没有其他婚外情。现在妻子同意离婚,但是就财产分割有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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