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为9级,这个伤残鉴定赔款怎么算?因为9级伤残,是否有理由索赔精神损失费?我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吗?
更新时间:2007-08-20 14:57:09
问题描述:
1、伤残鉴定为9级,在出车祸前,我属于安徽蚌埠的城镇户口,这个伤残鉴定赔款怎么算? 2、医院给于的治疗和休养时间是三个月(包括住院),可恢复一直很慢,不尽如人意。后来也是因为伤残给我带来的影响,致我到2007年8月还未找到工作,工资证明出具了,但只是公司的单方面证明,而又在以前工作中,我司是合理避税,我也没有交过个税,听说光公司单面工资证明是不行的,我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 3、在住院期间,家人陪护,请问护理费怎么结算?只能受害方作单方的说明如何取信别人,这个我该怎么处理? 4、在处理事故时,我也曾来回两地跑。这个费用是否可以结算?一定要平实时发票吗?那丢了怎么办? 5、出院后疗养期间是否可以赔偿营养费? 6、因为9级伤残,所以我要进行手续,根据伤口恢复情况,要在年底才能整容,那这笔医药费在事后发生,没有发票,如何叫肇事者赔偿? 7、是否有理由索赔精神损失费? 8、我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吗?大概多少时间可以完成
事发时间: 2007年02月13日
事发地点: 合肥的杨庙附近
事发经过: 打的回家,车上坐着3个乘客,我在最前座,我家人在后面,司机撞上护栏,导致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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