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该不该遵照法院要求搬出,我的损失应该谁来承担?如调解失败应该起诉谁?
更新时间:2006-02-22 11:27:18
问题描述:
我于05年4月购买涿州市房产局下属康居公司开发某小区住宅一套,有合同及购房发票,盖章为康居公司。05年底,房产局与我市建委机构合并。一周前我的这套住房被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要求我于2月28日前搬出。原来03年时康居公司因拖欠工程款败诉,我所购买的这套住房已被抵押给建设单位,这次是法院来强制执行。我的房法院出示的购房记录为“未售出”。我去找康居公司,发现该公司已经搬离办公场所,法人代表已经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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