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a.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b.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c.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d.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e.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f.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g.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h.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i.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g.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因此,如果您要起诉男方不按合同支付抚养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计算诉讼费用。具体诉讼费用数额还需要根据您的案情和当地的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