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被抓走判刑了。是E债务清偿的担保人,对吧?请问此案应怎样状告为好?
更新时间:2023-05-12 17:18:30
问题描述:
天眼查显示
A国资独资控股100%---B国资独资控股100%---C国资控股55%---D认缴资金1亿元100%---E。
D 由C出资55%和E出资45%,认缴资金1亿元100%---E注册资金1亿元。
E在2018年12月14日不能给出借人兑现近17亿,法人被抓走判刑了。
C收取了200万元担保金,是E债务清偿的担保人,现却说无钱,而换新人不知旧事。
B注销跑路,斩断关系,声称乱拼爹不受法律保护。
立案
杨浦警方监管E账户,由7000多万元最后只剩下6500万元,失窃500多万元,而杨浦法院终审了案一字不提此事,也不追究A责任,也不捉漏网匪赖,也不讨伐老赖…..
这种关系全是母子孙公司关系,A、B、C都是独立法人,债务互相独立,母公司应该不会偿还子孙的债务,所以,E状告A、B、C、D清偿债务是很难的,对吧? 如果这里是母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的话,分公司的债务,母公司会有义务偿还,对吧?但这里不是这种关系 很多人认为此案E只能状告D、E负责赔偿,承担清偿债务。也有人主张状告A、B、C、D,由A负责赔偿,承担清偿债务,返款比例会最高。请问此案应怎样状告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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