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发现我家自来水管被人为破坏.便在大街上问,脸部外伤.情绪激动至冠心病发作死亡.现案件已报到检察院.我请问您一下.这种情况检察院会不会批埔.如批法院会怎么判
更新时间:2007-08-15 23:04:38
问题描述:
07年7月8日下午,我爱人发现我家自来水管被人为破坏.便在大街上问,无人承当,便随口骂了一句,在路边树下一70多岁的一老头站接口骂*你娘,我给弄断拉咋拉///,于是二人发生对骂和撕扯,旁人拉开后,我爱人便回家了,那老头坐在路边凳子上继续叫骂,一回他从凳子上载在地下死了...,公安局尸检通知书是;脸部外伤.情绪激动至冠心病发作死亡.现案件已报到检察院.我请问您一下.这种情况检察院会不会批埔.如批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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