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也在网上查过相关的法律条文,我们这起案子应该适用于普通诉讼的,也就是诉讼时效为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上明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那我婶婶和表哥在2
更新时间:2006-02-18 22:42:50
问题描述:
律师:先感谢您给予的回复!可是我的婶婶和表哥在2003年年初的时候已经就他们权益可能受到伤害而咨询过律师,并扬言要把我们和动迁组一起告上法庭!(但没有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诉讼)当时的动迁组可以作证!那这样的话我可否理解为他们两人是知道自己的权益可能受到伤害,事隔3年后再通过司法程序来起诉我们,我觉得应该是过了法律诉讼时效为两年的规定了,如果我的理解有误,望律师您可以给我指正!!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