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前4年的养老保险,可行吗?
更新时间:2007-08-10 12:59:22
问题描述:
我于02年1月份进入一家公司,05年12月份转正。公司只为正式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所以02年2月份至05年12月份的保险是没有缴纳的。我现在准备辞职了,想要公司把前4年的保险也转回我当地接收(公司是在它的所在地缴纳的,不是我当地的公司)。而公司在处理这类事件的一惯做法是能拖就拖, 能不办就不办。请问我的要求合法合理吗?要追讨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比如有没有时限之类的),应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