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多久立案
1、民事诉讼书交给法院后七天之内就能立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天内进行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如果没有符合起诉条件的话,就应当在七天之内作出相关裁定书,告知对其不予受理。
2、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
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
(六)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起诉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民事诉讼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有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
2、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和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等其他诉讼费用;
3、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
4、欠条的原件应妥善保管,在法庭上要进行质证,复印件要提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