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如果我垫款代屋主还贷,并与屋主签下欠条或订立借款协议,一旦屋主反悔不卖或其丈夫阻拦,我是不是不能继续进行房产买卖交易,并且即使起诉到法院,对方确实无力还钱的情况下,强制执行难度很大?
更新时间:2006-02-16 16:38:53
问题描述:
律师,谢谢你上次的回答。上两天我曾咨询过我打算买二手房,但需先为屋主垫款还银行的抵押贷款,之后再进行房产转让。现在新问题又出现。房产证只有屋主一个人的名字,但屋主是有丈夫的。她明确表示卖这个房子是不想让丈夫知道。我咨询过黄岐房产交易中心,说最新政策是可以单方面决定买卖,可以过户,但佛山的房产交易中心说买卖申请表必须配偶同意。我认为现在的风险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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