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公司不承担责任的做法对吗?公司应不应该承担我的医药费和作出一定的赔偿?这个意外受伤算不算工伤?我该怎么做?麻烦您了,谢谢您了!盼望您的回复温全洪
更新时间:2006-02-16 21:36:41
问题描述:
公司组织厂内各部门员工举行足球比赛,所有比赛均在厂内篮球场上进行,8月11日18:30分,我参加了比赛,比赛约进行了15分钟,我带球行走时,由于被对方队员用脚铲绊倒,而摔致右手重伤,肘关节部位脱臼,然后马上被送往龙华人民医院,拍X光检查后发现右手桡骨已严重骨折,肘关节环状韧带也有损伤,需住院做手术用钢板内固定,其间费用7000多元,且1年后还需做手术拆除钢板,估计费用3000多元。 以上费用公司拒不承担,而是要从我每月工资里扣除。现在我的右手已不能提起重物,天气变化时会痛,而且右手已不能完全伸直了,严重影响我的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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