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向您请教的是,他们这种做法对吗?我应该答应吗?如果他们真的扣我的工资,我是不是可以通过劳动部门或是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谢谢您在百忙之中来看我所提的问题,期待您的帮助!
更新时间:2005-10-27 21:05:32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深圳一家实业有限公司的前台文员,我午休时间(12:00—14:00)没有在办公室休息,而是在另一楼层休息,但我在13:30回办公室的时候,看到桌面有我主管留给我的便条,内容如下:前台小姐: 中午休息时间不能脱岗休息,除吃饭时间(30-40分钟),否则罚款,一次50元。 田一 2005.10.27 她这种做法是不是属于有点干涉我私人休息时间,况且按规定上班时间为8 小时制,我们公司的工作时间已经有8小时(8:30-12:00、14:00-18:30)。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