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1.关于我的购房的首付款以及过去的6个月中我支付的还款,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不是,如何分配?2.我们共同贷款买的住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是,如何分配?3.我们共同申请的公积金
更新时间:2006-02-15 16:48:04
问题描述:
我和妻子与2005年7月25日登记。现在感情不和,无法继续生活,决定离婚。但是我们并没有共同生活过。我已经购买了期房一处。购房所需 首付款都是我在登记之前个人支付的。余款,是在登记后,由我与妻子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19万元支付。迄今,已经支付还款有6个月,均未我个人支付。而房屋至今尚未交付。而且,登记后,我还支付给妻子一万元彩礼。现在因为感情问题,妻子提出离婚。我也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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