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套福利分房应不应该属于我个人婚前财产?2、孩子给男方,可否由我抚养成人?3、我们应该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
更新时间:2006-02-15 14:59:17
问题描述:
我与我的丈夫2004年初结婚,同年11月孩子出生,我们结婚前各有一套福利分房。婚后他的房子退给房改办,居住在我这里,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他自做主张拿了我的房产证去房改办重新把他的名字加入我的房产证,成为共有人,结婚两年以来,他没有把工资卡的钱给家用,孩子出生后,更是过份,家里全靠我一个人的工资支撑,从来不管孩子大人,从来不管家务,无论谁病了他都一概不管不闻不问,后来索性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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