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1)她的这些要求合理吗?2)我公司和她口头约定的是翻译服务,她有署名权吗?3)在她的起诉书中,第一被告是北京的一家单位,是我们的合作伙伴,我公司是第二被告,但北京的公司于她根本没有任何关系,这样
更新时间:2006-02-13 17:27:40
问题描述:
我公司于2005年11月“请”北京的一个翻译为我公司主办的国际会议翻译俄文资料,结果翻译质量极差,会议结束后,我公司要求她重新校对稿件,才支付翻译费,但其一直拒绝校对,故一直未支付翻译费。随后,她向北京法院提起诉讼,除要求支付翻译费,还要求支付精神赔偿费和署名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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