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應到哪裡咨訊
更新时间:2006-02-11 19:09:51
问题描述:
我有一朋友於03年2月受工傷,04年9月進行工傷確認及勞動能力鑒定為八級傷殘,05年底社保賠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1107元*10個月=11070元,現我朋友已離職,請問公司應理賠多少金額?基數是否應為1107元(受傷時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公司稱受傷時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為984元,那麼社保理賠基數1107元又是依據什麼計算,公司是否在說謊?公司是否應理賠為:一次性醫療補助金:1107元*4個月=4428元一次性就業補助金:1107元*15個月=16605元合計為:21033元。請問是否是這樣?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